这里面很多问题,实际上是法律健全问题。
你像楼内杂物,宠物饲养,电动车上楼,噪音扰民和高空抛物的,这些问题没有法律介入去管,百人百性的谁会理你?
难度是有,可也不是因为这个就不成立,更难的在于人心,你只要坐在那个位置,就会有人阴阳怪气的说你拿了多少钱落了多少好。
但凡哪些事情没解决,但凡你替物业说句话,你看看,喷子们马上就开火了。
在他看来,既然成立业委会非常重要,相关的工作内容和标准,以及监管机制也得建立健全。
你比如说定期公示工作报告,业委会都干了些什么?解决了哪些问题?下一步计划做什么?
包括公共区域的收益支出,对于一些广告投入数额比较大时间比较长的,采取公开招标,并且要求邀请业主代表参与。
另外,对一些大额支出,包括大修资金使用上,公示期内允许业主发表意见,并且积极在业主群中寻找能人参与。
那些喷的厉害的都请来,都在市场上询价找关系找资源,让这些人参与别光动嘴。
对这种人就得这样,时间一长大家也就知道那是什么人,自然也就没有人响应他了。
这些都完善了,那么最后一点,谁来监督?做不到或者违规了谁来约束谁来管?
现在的很多业委会,让人怼让人喷的一声不吭,可不就是让人感觉人家说对了你就是有问题,可不就又成了争斗的开始。
还有,业委会的人根据职能以及全职还是兼职,一定要给人明确的发放补贴费用,这些费用由公共收益支出。
这个活真心话不好做要求也不低,说实话一个人干,估计一家子都不安生,白天晚上的都得操心,说不得还有人找上门来。
凭什么不给人补贴?也好过这些自己认为挺辛苦,物业给免个物业费车位费的,还觉得拿人手短了。
不拿吧可真不甘心,付出这么多为什么不能拿?
是的,至少把这公示内容和补贴机制健全明确,再把相应的老百姓关注的,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法治化,这样一来估计应该会好很多。
至于说成立时社区支持的力度问题,听了王洪庆的说法,这会静下来一想他也明白。
大部分业主在初期成立的时候什么都不懂,自以为一切有社区街办的牵头处理,他们热心肠的跑个腿申请下就行。
可实际情况,这种事情既然要成立就得学习相关规定履行前期职责,要不然你以后咋办,都指着社区,人家就不干别的事了?
另外还有一点他也明白,这之前是物业公司管理服务,不管是哪一级哪个部门,社区街办,派出所消防部门的这些主管单位,到现场检查也好处理问题也罢,那姿态多少是领导的身份,批评处罚的多顺溜,出事了追责也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