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6章 哈尔滨延寿杀警越狱案高玉伦(三)

2013年2月12号半夜,王大民带着四个帮手,冲进来那个坚决不给钱的村民家里,把这家人一个人打成了轻伤,两个人打成了轻微伤,还把人家家里砸了个稀巴烂。

王大民的想法就是,我也不把你们打死打残,就是来折腾你们,只要你不给钱,我隔三差五就来闹你一次,直到你给钱为止。

但是王大民这次的运气很不好,这家人当天晚上有个老太太过来串门,太晚了就没走。

经过他们这么一折腾,老太太吓犯病了,送到医院之后,没到一个月就死了。

本来就想砸点东西,结果现在闹出了人命,虽然不是直接伤害,但也够判刑的了。

王大民知道这事之后,连夜跑到了山东临沂,随后他弄了一辆三轮车,在农达市场帮人拉货。

但他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赚这点运输钱,他是想用这个身份做掩护,等把市场里商户信息摸熟了之后,盗窃他们仓库里的东西。

王大民干这个活还是很有经验的,他先是跑到130公里外的日照市,在那里租了一个仓库,又在八月份的一天,把临沂这边市场里的仓库撬开了。

王大民先用用自己的三轮车,把仓库里的东西,一趟一趟的运到一个临时的地方,随后租了一辆货车,全都拉到了日照那边的仓库里。

随后的日子里,王大民一边销赃,一边继续盗窃,一个月的时间下来,他一共偷了六家仓库,基本上都是服装、鞋帽和烟酒,但是量非常大。

销赃的方式也很简单,就是跑到农村的集市上,低价卖给那些商贩。

结果王大民这次又挺倒霉,他之前偷了一批鞋子,货主是厂家在鲁南地区唯一的代理商,别人家都没有。

临沂警察偶然一次机会,在日照发现了有人卖这个牌子的鞋子,再仔细一查,发现好多商贩都在卖,全都是农村的。

警方发现他们都是从一个东北人手里低价进的货,很快就查到了王大民身上,没得什么劲就把他抓住了。

经过核实之后,王大民一共盗窃了价值三十多万元的货物,法院认定的销赃金额是元。

由于王大民身上还有那起间接伤害致死案,所以他很快被移交给了哈尔滨延寿县警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