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人在临河待了一个多月,没找到什么可干的工作,眼瞅着兜里的钱就要见底了,李洪岩一发狠:“要不再去抢一辆出租车吧!”
邵伟必然是点头同意,随后两人准备了刀子和绳子,去集宁市打了一辆出租车,在半路上把司机杀了,抢了几百块钱。
由于他俩没有卖车的路子,最后只能把车扔了,就到手这几百块钱。
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,这两人很明显已经慌了,压根就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,想一出是一出,根本就不考虑后果。
李洪岩也发现了这个问题,接下来的三天,两个人冷静了下来,开始仔细思考接下来应该怎么办,如何才能快速的搞到钱,怎么才能躲避警方的追捕。
研究来研究去,除了继续作案,肯定没有别的路子,那就得赶紧确定下来,到底做哪种案子合适。
两人首先想到的是偷,但是这行也是有技术门槛的,不是长手就能干的,这事有点行不通。
骗的话就更不行了,这事来钱太慢,前期铺垫时间太长,估计没等鱼上钩呢,自己先饿死了。
那么就只剩下一个抢了,他们研究了国内的一些案子,最后终于来了灵感。
上世纪九十年代,长春市有一个臭名昭着的作案团伙,他们的作案手法,就是用一个刨锛,专门在晚上敲人脑袋,把人打倒后,再洗劫受害人身上的财物。
这个团伙有十多个人,连续多年作案,弄的当地人心惶惶,领头的叫闫文江,他在1997年的时候,打死了一个警察,当时造成了很大的轰动。
这个案子随后便被破了,他们的罪行,也都面向社会公布了,李洪岩觉得可以借鉴一下,手法简单,操作容易,比较适合他俩这种刚上手的小白。
确定好作案方式之后,接下来就得研究细节和作案地点了,由于闫文江的案子,在当地影响很大,所以在东北干肯定不行了。
不仅老百姓有了防范,而且警察也有了破案经验,所以必须得换一个地方。
思来想去,李洪岩决定用全国流窜的方式,在一个地方搞几次,马上换下一个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