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到手之后,两个人离开了西安,直接去了成都。
随后的几天里,两人在成都和重庆,一共做了6起类似的案子,随后便去了昆明。
两人在昆明更加疯狂,一共做了15起案子,受害人全部都是女性。
这些案子的作案手段,都差不太多,最大的区别就是,细节一直在不断完善。
他们现在每到一个地方,都是分开来住,要么用假身份证住旅馆,要么就去录像厅过夜。
每天晚上十点左右,两人开始出门溜达,而且都是骑着自行车,在马路左侧逆行,目的是为了看清楚对面过来的人,是不是戴了金首饰。
确定了目标之后,再调头跟踪,等到了没人的地方之后,李洪岩突然出手,一锤子砸上去,然后拿上东西走人。
他们这种作案方式,成功率达到了惊人的百分之百,一打一个准,没遇到过任何反抗。
这种偷袭的作案方式,让人防不胜防,李洪岩和邵伟觉得这钱来的特别容易。
这件事干的太顺利了,两人很快就不当回事了,反正没钱了就出去抢点,有钱了就大把挥霍,能多活一天,都是赚到的。
1998年6月下旬,两人决定离开昆明,这地方干的太多了,必须得换个地方了。
这次两人又回到了宝鸡市,毕竟这地方相对熟悉一些,而且之前的风头,应该已经过去了。
1998年6月22号、24号和25号这三天,两人在宝鸡一共做了5起案子,造成一死四重伤。
现在一天做一起案子,已经满足不了他们了,作案已经成了习惯,案子做多了,也没有了丝毫的同情心和负罪感。
他们根本就不在乎打死多少人,反正就是这一下,你是死是活,压根就不是我关心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