尽管一招手,就能让这些女人解开裤腰带,但眼高于顶的他哪里会吃这种烂菜叶子?
所以,他只能每隔一段时间,就出山到大城市寻欢作乐一次。
其实,说白了就是吃鸡。
有一次,他在完成例行的联络任务后,认识了一个漂亮的女人。
这个小少妇26、7岁的样子,正是最鲜嫩多汁的时候。
她在街头因为低血压晕倒,在众人束手无策的时候,是陈忠华伸出援手,将女人救醒。
女人跟他互相留了联系方式,然后两人就保持了联系。
大约三个月后,陈忠华跟女人见面,然后顺理成章,水到渠成,做了男人女人都喜欢做的事情。
但过了半年多,他跟这位有夫之妇的奸情败露,被人家的丈夫抓了个现行。
陈忠华这才知道,自己招惹到了一个当地很有名气的社会大哥。
本来,那个大哥想要让陈忠华做个太监。
结果在问他来历时,知道他是绿珠村赤脚医生宣誓存的徒弟。
这位大哥立刻跟宣誓存取得了联系,第二天,宣誓存就来到了大哥面前,把他带回了绿珠村。
本来,陈忠华应该感激宣医生的恩情,但他心中却觉得自己丢脸,被宣誓存知道,唯一的办法就是灭口。
要不说,有的人比畜生还要可恨,还真的有这种情况。
他们的内心其实是扭曲的,是非不分,好坏不辨,完全以自我为中心,再加上暴虐狠毒,做出来的事情简直突破人类思维的底线。
陈忠华就是这样的人,他打定主意,要把宣誓存弄死。
说起来,这三年,宣誓存对陈忠华相当不错,不但照顾他的生活起居,还毫不吝啬地教了他不少有关按跷和针灸的知识。
按理说陈忠华得充满感激才对,可他偏偏要杀了人家,这心肠是真黑。
于是,他开始寻找机会,但也不知道为什么,宣誓存似乎对他有了戒备一般,竟然让他一直找不到好机会。
在这期间,陈忠华发现了宣誓存的一个秘密。
每天晚上子时,也就是十一点到一点这段时间,宣誓存都会打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