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跟李健合作,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。
不管做什么生意,都有一个共同的地方,那就是客户越大越好。
你和一个小公司合作,首先咱不说赚多少钱的问题,就是这个小公司根本就没有多少保障,说不定哪一天就倒闭了。
但是大公司不一样,所谓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只要跟一家大公司合作,甚至超过跟很多家小公司合作。
再加上黛丽丝现在的公司的法律代表也是邦妮,而且邦妮还知道,李健和黛丽丝有一份私下的合同。
至于这个男人是怎么做到这一步的,邦妮不知道,也没心思去想去调查。
毕竟她是律师,不是警察,像这种伤脑筋的事情跟她无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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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李建打电话让她做这个法律顾问,这绝对是跟李健合作最好的一种方式,所以没有丝毫考虑就答应了。
约定的时间是上午10点,邦妮九点五十,就已经过来了。
然后先是一番介绍,最后李健将合同的内容大概说了一遍,作为专业人士,要比李苏白厉害多了。
看了一下李苏白整理的合同,邦妮就当着几人的面进行修改整理,没一会功夫,一份新的合同就被整理了出来。
这一份合同可以将三个人合作的项目,所有的事情全部包揽在里面,不管是李建还是李万成,都挑不出丝毫的毛病。
那么接下来就是打印签字画押就行,合同一共四份,中英双文,三个合伙人一人一份,最后一份由邦妮保管。
而邦妮自然而然的就成了她们的法律顾问了,法律顾问是很重要的一个角色。
以后遇到任何有关系法律的事情,邦妮都有义务帮忙处理,其中就包括协商,起诉,打官司等等。
另外也会规避一些法律的漏洞或者说隐患,总之,一般公司都有这样的一个存在。
李建之所以找这个邦妮,来做他们的法律顾问,其实有两方面原因的。
一个原因就是,李健在这边找不到第二个合适人选。
另一个原因,就是邦妮这个人还是挺正直的,有了她存在,以后有什么困难肯定会真心诚意的帮忙解决。
合同签完,中午自然要请吃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