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八十三章 香火袅袅

剑来 烽火戏诸侯 4839 字 2个月前

不爱动的阮秀好像个子高了些,胖了一些,下巴圆润了些。

阮邛觉得挺好。

其实天底下的父亲看待女儿,多半是怎么都好的。

阮秀偶尔会去往神秀山之巅的凉亭,挑一个天气晴朗的光景,举目远眺,看着那些弯弯曲曲的溪涧,最后汇流成为龙须河,再变成水流汹汹的铁符江。

阮秀不是喜欢看这些溪涧江河,恰恰相反,她是觉得它们很碍眼。

河伯河婆,江水正神,雨师云母等等,只要是跟水沾边的诸多神只,她自幼就不喜欢,听到这些称呼头衔,就会心烦。

想要像对付新鲜出炉的剑条那样,一锤子砸下去,一了百了。

今天,阮秀慵懒趴在栏杆上,打着哈欠。

凉亭外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,阮秀转头望去,远远走来一行四人,皆儒衫文巾。

阮秀瞥了眼,都认得,太守吴鸢,一个升官挺快的年轻男人,大骊国师崔瀺的得意门生。

一个姓曹的现任窑务督造官,还有个姓袁的,袁曹两姓,都是上柱国姓氏,这次建造在老瓷山和神仙坟的文武两庙,祭祀供奉之人,就是这两人的老祖。

最后一人,是披云山林鹿书院的一位副山长,黄庭国老侍郎出身,化名程水东,实则是一条老蛟。

阮秀站起身,走出凉亭,将最好的赏景位置让给他们。

四人相视一笑,倒是没有谁太过谄媚示好,而且阮秀毕竟是一位独自出现的女子,他们不好太过热络。

换成其他练气士,肯定最少要跟阮秀道一声谢,外加自报名号,混个熟脸。

四人是相约来此下棋,吴鸢要与程山长对弈,吴鸢的先生,崔瀺是当之无愧的大骊第一国手,吴鸢跟随崔瀺做学问的时候,棋力大涨,是京城有名的高手,曹袁二人,这次只是观战而已。

曹袁祖上是至交好友,是大骊双璧,可是数百年之后,两姓却有点势同水火,相对而坐的曹袁二人,几乎连视线都没有交流。

如今大隋与大骊结成盟约,双方各自在大骊披云山和大隋东山订立山盟,大骊在整个宝瓶洲北方,可谓一家独大,黄庭国在内,数个大隋的藩属国,都开始转为向大骊宋氏称臣纳贡,当然其中有些波折,许多世族高门都觉得此举是背信弃义,然后大骊铁骑的马蹄声便开始响起,马蹄停歇之后,便掉了好多好多颗原本头顶官帽或是名士高冠的脑袋。

大隋朝野上下,山上和江湖,都陷入诡谲的沉默氛围。

堂堂大隋,宝瓶洲北方文脉之正统,国力强盛,竟然未战而降,割地求和!

小主,

一位文坛名士醉酒高歌,登山作赋,在坠崖自尽之前,留下最后一句遗言,“大隋自高氏开国以来,士人受辱至此,唯有一死,可证清白。”

一位名动半洲的大隋棋坛国手,将最心爱的棋墩劈了当柴火烧掉。

大隋京城庙堂的辞官之人,陆陆续续,从部堂高官到员外郎中,多达百余人。传言京城的六部衙门,瞬间空了一半。

不管如何,大骊铁骑开始南下了。

宝瓶洲乱象已起。

凉亭那边时不时传来清脆的落子声响。

阮秀来到崖畔一棵古松下,一路从地上捡起石子,然后往峭壁外轻轻抛下。

云气如大江之水缓缓流过,天地茫茫。

她突然丢了手中剩余石子。

今天还得帮着爹打铁呢,完了完了,迟到这么久,今晚是肯定吃不着咸肉炖笋了。

————

有一家三口,乘坐跨洲渡船,由南到北,总算到了北俱芦洲的目的地,一座名为狮子峰的仙家门派。

队伍之中,多出一对年轻主仆,一位满身书卷气的贵公子,年少书童帮忙牵着一匹马,马背上挂了花翎王朝独有的官制金银闹装鞍,书童不太乐意,一路上都没个好脸色,可是自家公子非要给人带路,他不好说什么。

那一家三口土里土气的,关键是半点眼力劲都没有,虽说那对粗鄙至极的汉子妇人,生了个不错的女儿,可是她生得再好看,哪里配得上自家公子?花翎王朝,是北俱芦洲屈指可数的大王朝,虽然皇帝姓韩,可谁不知道庙堂上带官帽子的,真要算起来,半数都跟自家公子一个姓氏?

而且公子虽然不是家族独苗,可家族这一代就公子和他兄长二人,长兄为庶子,公子却是嫡子,所以公子便是娶了公主都委屈了,何必要跟一个睁眼瞎的山野女子纠缠不休?

一户来自宝瓶洲那种小地方的人家,真当不起公子你这般殷勤啊。

书童这一路气得几次掉下眼泪,可是公子至多便是安慰他几句,依旧跟着那三人一起赶往狮子峰。

狮子峰的主人,虽然是挺有名气的仙家人,可又如何?

见着了公子的爷爷,不一样要夹着尾巴做人?

便是风里来云里去的那些个陆地剑仙,他不过是一个伴读书童,这些年沾公子的光,都见到了一手之数。

只是这位眼界奇高的少年书童,见过数位货真价实的剑仙不假,可是那座狮子峰的山主,其实他还是小觑了,虽然只是十境的元婴地仙,可北俱芦洲的地仙,本就值钱,没点真本事,除非是做那逍遥世外的山野散仙,否则很难站稳脚跟。

尤其是狮子峰这一位,是地道的外乡人,可在短短两百年间,几乎是仅凭一己之力,就打得花翎王朝一座宗字头仙家没脾气,足可证明此人的战力卓绝。再者俱芦洲盛产高手,怪人,不讲理的,以及三者兼具的。

所以在俱芦洲坐镇山头,最容易飞来横祸。

经常有大修士只是看你山门的不顺眼,就往山门一通乱锤,打不过就跑,打得过就要你拆掉匾额。

这就是硬生生抢走皑皑洲那个“北”字的俱芦洲,民风彪悍,朝野皆崇武,修士善战且好战,有许多喜好独行游历的仙家豪阀子弟,下山之后故意假扮散修野修,为的就是能够痛快出手。

这里,剑修如云。

一些个享誉江湖的顶尖剑客,剑术通神,甚至能够与山上地仙较劲。

所以俱芦洲的三座儒家书院,相较别洲,此地圣人历来是战力极高的读书人,至于学问高不高,可以先让一让,不然的话根本镇不住。

鱼凫书院的这一代圣人,原本名声不显,在书院常年深居简出,在土生土长的俱芦洲修士和君主将相眼中,此人又喜欢掉书袋,故而不是特别讨喜,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,何况是一位从中土学宫临行前、会被恩师赠予“制怒”二字的圣人,结果某一次火大了,竟然有人公然叫嚣这位圣人传授的道德学问,狗屁不通,此人当时距离鱼凫书院,不过咫尺之遥,然后大摇大摆离去,俱芦洲仙家附和之人颇多。

书院黯然了许久,终于有一天,圣人离开书院,一月之间,接连打得两位元婴一位玉璞境鼻青脸肿,听说每次到最后,这位儒家圣人都是一边往人家脑袋上敲板栗,一边大声质问“现在通了没有”,对方三人当然只好说通了,结果圣人次次回复“你通个屁!”

传为笑谈。

而狮子峰的山主,则是那位鱼凫书院圣人难得看顺眼的地仙之一。

只不过这些顶层内幕,小小书童终究是接触不到的。

到了狮子峰山脚的山门,书童想着既然到了这里,好歹去跟人家讨杯茶水喝,可公子又犯犟劲了,与那对夫妇和年轻女子说了一句送君千里终须一别,便带着他掉头走了,小书童委屈得又差点满脸泪水。

在外边逛荡了小半年,打道回府是好事,可是走得一点都不豪气啊。

登山之后,妇人与女儿窃窃私语,叨叨了好些,无非是觉得这位富家子弟蛮不错的,待人和气,模样也不俗,而且一看就是读书人,比起林守一董水井那半桶水,瞧着就要更有学问。可惜她那个女儿,既不点头也不摇头,气得妇人拿手指戳了一下女儿,笑骂了一句“不开窍的蠢丫头”,大概已经不能算是少女的她,柔柔而笑,从小到大,历来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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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来不生气,没有大笑过,除了那个名叫李槐的弟弟,对谁都不上心。

妇人就经常说她是软面团,谁都可以拿捏,以后嫁了人,是要吃大苦头的。

当然,妇人最主要的意思,还是觉得女儿这么软绵绵的性子,以后嫁为人妇,肯定无法持家,镇不住夫家人,那还怎么补贴弟弟?

妇人的偏心,从不掩饰。

好在妇人的丈夫,名叫李二的粗朴汉子,倒是从来不会重男轻女,儿子女儿,都宠着。

只可惜他在家里地位最低,说话最不管用。

而李柳大概就是天生逆来顺受的性子,没觉得有什么不对。

这次妇人听说这个什么狮子峰的当家人,跟自家男人那个窝囊师父有些关系,男人保证到了这边,一家三口肯定不愁吃喝。一路颠沛流离跨洲过海的妇人,这才少骂了杨老头几句,觉得李二给他当了那么多年徒弟,总算有丁点儿用处,不然她下次回乡见着了杨老不死,非要天天堵在药铺后院门口,骂得那个老东西每天不用洗脸。

妇人走着走着,没来由想起了无人照顾、肯定是在受苦受累的宝贝儿子,便来了气,拧了一下身边女儿的胳膊,“那个姓氏古怪的公子哥,怎么就不好了,你就没有想过嫁了他,咱们就不用在这啥狮子峰看人脸色了,让那姓司徒的,先八抬大轿娶你进门,然后咱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搬进他们家,再赶紧把李槐带过来,一家四口,就算团圆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