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卖了一块手表,出来寻个没人的巷子,林雨桐拿出五斤冻梨、三斤白面、两斤酸菜外加两斤粉条。
想了想,又拿出一套棉服和一顶雷锋帽。
秦叙白身上的袄子又破又薄,一露头就不停的哆嗦。
这走出去,简直有损她的脸面。
看到林雨桐回来,秦叙白眼睛立即亮了。
他还没做饭,就是想着再等等,万一回来呢,果然让他等着了。
“饭还没做呐?正好,我顺道又上黑市划拉了点东西,你看着掂对俩菜。”
“哎对了,还给你捎了身衣裳,你穿上瞅瞅合不合身。”
秦叙白看着那身崭新的棉袄棉裤,想笑,却更想哭。
十八年来,眼前这套衣服,才是独属他一个人的。
穷人家的孩子,都是大的先穿,小的接着穿。
家家如此,便是想要有新衣服穿,说出来也平白挨呲。
更何况,他在家属于底层人物,要不是生的靠前,轮到他穿的时候,估计已经是补丁摞补丁。
“你可别哭,这样的日子往后只是寻常。”
“赶紧去试试,不合身我再拿去换。”
当然这话纯属哄人,她的眼睛就是尺,身高加体重,衣服的尺码就出来了。
像这种款式的老棉袄,她洞府里按照各种尺码,各种颜色,买了将近千套。
看着多,可男男女女的,老老少少的,每个年龄层一分,就没多少了。
不过她有钱,等快离开前,再补一批就是。
秦叙白自然不会拒绝林雨桐,再说他心里也真想穿。
衣裳是纯蓝的,不扎眼,像是蒙了层哑光。
秦叙白本就生得白净,这一上身,整个人精气神都提了起来。
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,这么一衬,模样瞧着更俊了。
“很不错,等回头我再给你整一套换着穿。”
秦叙白连忙摇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