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有他的力捧,就没有我的今天,我一直都很感谢他,所以,他说带我回老家一起种地,我放下所有工作,立马就跟着他回来了这里。”
“没想到,伯母您也知道红豆这首歌?”
说着话的同时,菲菲还用那满怀幽怨的眼神,瞟了身边的江耀一眼。
“啥?你是天后菲菲……”缩在沙发上面,整个人一直都拘谨无比的曾大壮,整个人被震惊的差点从沙发上滑落到地上。
他瞪着一对大眼睛,瞟了菲菲好一阵,直到确定眼前的菲菲,与他在画报上与电视上看到过的天后菲菲是同一人之后,他整个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,就连呼吸都开始变的有些急促起来。
当然,他会有这样的表现,纯粹就是心中太激动,并非心里有什么其他想法。
天后菲菲的歌,曾在岭南那边打了这么多年工的他,又怎么会没听过?
他虽算不上菲菲的什么忠实粉丝,但这么一位红透半边天的歌坛天后,以这样一种形式真人出现在他的面前,就今天这事,他在自己那些工友面前,至少都能够吹嘘一年。
与他相比,能把红豆这首歌循环听上几十上百遍的袁秀花,表现更是不堪。
一张嘴巴震惊的好半天都合不拢来,她连连点头:“听过,我肯定听过,不仅仅只是红豆,还有容易受伤的女人、我愿意、爱与痛的边缘等等,我都特别爱听。”
“所有歌手里面,我最喜欢听的就是您的歌了,好不容易见到您真人,能给我签个名吗?”
几十岁的人了,袁秀花竟然还追星。
确定眼前这人真的是自己最喜欢的天后菲菲之后,她满脸激动,说话都开始有些语无伦次。
“签个名而已,多少都没问题。”面色有点古怪,菲菲第一时间点了点头,回应道。
纸和笔这种东西,房间里面本来就有。
见到菲菲点头,袁秀花赶紧起身,自里面卧房的床头柜上找到了便签纸和铅笔。
“混小子,你那是什么表情?”
“我找偶像要个签名,很丢人吗?”
“告诉你,菲菲在你身边,你要敢对她不好,我打断你的腿!”
顺顺利利拿到签名,袁秀花满脸兴奋。
见到偶像,她连自己儿子都顾不得了,还冲着沙发上一脸别扭的江耀挥了挥拳头,警告了几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