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未从江耀手中获得武道传承之时,兵仔混迹于香江社团之中,都已经是能够以一挑十的一把好手。
至于大狗熊,从战场上面退下来的他,又当过一段时间的悍匪,整个人同样也是凶悍非常。
就孟方明几个,虽然占据着人数上面的一些优势,不过就他们这点三脚猫的本事,仅仅只是三两下的功夫,已经被尽皆放倒在地。
“你们到底什么人?貌似,我们从来都没得罪过你们吧?”最先被一脚踹飞的那刀疤青年,死死盯着兵仔与大狗熊两个,怒声质问道。
“原本,我们仅仅只是想请孟方明一人跟着我们走一趟而已。”
“可你们呢?不主动配合也就罢了,一个一个的,竟然还提着家伙准备袭击我们。”
“就这,伱还敢说没得罪我们?”
呵呵一笑,兵仔几步走到同样已经倒在地上的孟方明面前。
他蹲下身子,一把抓住他的头发,将他的脑袋稍微抬起来了一些。
“两位大哥,你们肯定认错人了。”
“我敢肯定,以前我从来都没见过两位,更加谈不上得罪你们!”面上带着明显的惶恐,孟方明赶紧解释道。
在外面混了不少年,与人干架这种事情,他经历过不知道多少。
可自认还算是能打的他,就刚刚那几个瞬间的功夫,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做绝望。
还算坚实的木椅子,砸向对方的脑袋,人家一拳头轰过来,椅子支离破碎,散落成了一地的碎木块。
手中提着一根钢管的他,冲着对方扫过去,人家手臂一横,他手中的钢管脱手而出,就连握着钢管的那只手掌,虎口都被震的直接裂了开来。
如此凶悍的猛人,孟方明绝对可以肯定,自己真的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遇见。
严格说起来,他其实是认识兵仔的。
只可惜,以前的兵仔,身上虽有股狠劲,但个子却是瘦瘦小小。
如今他面前满脸横肉,什么都不做,仅仅只是站在那里都能吓哭小朋友的兵仔,与当年相比,完全就是判若两人。
刚从香江回到老家桃园县的那天晚上,连他爹妈都瞧了好一阵,方才最终确定他的身份。
当年与兵仔都不算很熟的孟方明,又哪里能认出他来!
“认错人?”兵仔呵呵一笑:“还记得被你带出来后,因你而死的小雨吗?”
听到这话,孟方明瞬间面色大变。
他哭丧着脸,赶紧解释道:“大哥,我也就是把小雨关着饿了几天,稍微对她用了些手段而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