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知让陪裴景淮待了一天,第二天两人再次告别,该上课的去上课,该工作的回去工作。
生活周而复始,忙碌依旧。
四月中旬的一个周五,常念和乐队巡演结束回到京城,晚上,常念张罗着大家一起聚聚,吃顿火锅。
这距离叶知让上次见她,已经过去了将近小半年的时间。
这半年,常念东奔西跑又瘦了些,整个人瘦高瘦高的,皮肤也白,还留了一头很酷的狼尾短发,发间漂染了几缕灰白色,很酷!
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又多打了几个耳钉,左侧的眉钉,唇钉也都安排上了,现在她这一只耳朵上至少带着三个耳环,都是那种银制的不算太夸张的小圆环。
妆容也很酷,和妆容配套的还有她的穿着,宽大的烟灰色连帽卫衣衣摆遮到了大腿,脚上穿着一双质感很好,款式简单的黑色软皮靴,一直到膝盖位置,在这些装扮的衬托下,她整个人看起来慵懒随意,却极其不好惹。
可就是这么一位拽到好像没朋友的女士,从口袋里随便一掏就能拿出一把大大草莓味的泡泡糖……
叶知让拉着她前后左右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一番,常念嚼着泡泡糖看她:“怎么着?决定不要你小叔,愿意重回姐的怀抱了?”
一说话,还是那种好像一分钟能惹八百件麻烦事的吊儿郎当的语气。
常念大咧咧的一把揽住叶知让的肩膀,带着她在忙着点菜的小松他们对面坐下,闲聊了几句,她问峰哥:“宋神呢?你叫他了吗?现在可就差他没来了。”
峰哥乐呵呵的:“叫了!咋可能没叫他呀!小宋同学说了,咱们好不容易聚一次,他要提个蛋糕来庆祝,这会儿应该在排队等蛋糕呢!”
常念喝了口水,叶知让一直盯着她的嘴看:“你喝水不漏啊?”
常念一口水没咽下去被呛到了,她偏头咳嗽了几声,清了清嗓子:“知让,你现在说话真是越来越冒昧了。”
叶知让嘿嘿笑笑:“我这不是好奇嘛,所以到底漏不漏?”
常念凑近给她展示自己的唇钉:“至少现在,我没感觉到有什么不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