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老家来人了

妖楼记 时悲乐 1749 字 1个月前

【甲方同意收留乙方,并免除乙方在第五狱:蒸笼地狱及接下来将要服刑的拔舌地狱的刑期,且承诺保障乙方的【鬼】身安全。】

【同时,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一切安排,包括但不限于:打扫酒坊、万妖楼及附近街道的公共卫生;承担酒坊前后院农作物的照料及土壤养护;负责修补酒坊、万妖楼极其周边的公共设施。】

【甲方会向乙方提供住处,但不提供食物,仅发放基本生活物资(仅包括被褥、枕头、一只手电筒,电池自备)。】

【薪水方面按照千柳镇低保数额发放,每月800(捌佰)元,没有假期。】

【另: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安排,例如临时模仿、替代、协助某个单位或某些单位,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。】

【以上条款若有违约行为,甲方须赔付二十个月的薪水;乙方则遣送回第五狱、且刑期翻倍。】

司马钰和秦月看得后背直冒凉气——

这是何等不平等的条约?!

这都啥年代了,怎么还有【卖身契】这种东西呢?!

“……我现在算是明白,为什么黎江师兄一直在背后叫穆姐【恶毒的资本家】了。”

秦月吞了口口水,顿时觉得穆姐对自己还是很不错的——对比一下黎江师兄、侯师叔和现在的江铃,才知道穆姐平时有多照顾自己。

“……我去买点水果。”司马钰实在是看不下去了,她不是那种同情心泛滥的人,只是这位跟着自己回来的小女鬼实在是太可怜了。

“……我去买点零食。”秦月也没忍住,跟着司马钰出去了。等到两人回来,敲响东侧门房破旧的房门,她们才发现这扇破门连锁头都没有的。

“咳……江、江铃姑娘?”

“门没锁。”江铃吸鼻子的声音从屋内传来。

推门进去,不到十平米的屋子让她俩感到一阵压抑——不过看得出来还是收拾过的,司马钰以前进过东边的门房,至少上次来的时候,这里还堆满了各种杂物,灰尘大得像几十年都没收拾过一样。

小主,

现在好多了,不仅换上了单人床、衣柜和床位处一个可折叠的小桌子,甚至还配上了供暖设备,窗前也多了两层厚厚的隔光窗帘。

墙皮也明显粉刷过了,看来穆小雅也早就知道了江铃的事,并且早就开始提前准备了一些东西。

“……这个给你。”司马钰和秦月将水果、零食放在了床头柜上,“其实……穆姐她没什么坏心思的,她这人属于外冷内热型的,要是你觉得这些工作多的话……我俩去给你求求情。”

“不必了……”江铃叹了口气,事到如今她也不打算再挣扎什么——直到刚刚和这两个傻姑娘从【万妖楼】离开的时候,江铃才知道真正蠢的那个是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