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想治理污染问题,首先就要治理腐败问题!
胡文冠并没有直接命令整改污染,而是将事情批给了省纪委,要求省纪委提前介入,调查背后是否存在腐败。
对生态环境部的督促整改,是黄英典亲自挂帅落实的,整改报告也是他签字上报的。
涉及到一个市委书记,省纪委不敢大意。在乌汉天的运筹下,先异地抽调纪检干部,对黄英典和陈业成的关系做了不动声色的摸排调查。
几个月后,也就是林方政得知陈宏远杀人案,决心跟陈业成斗争后不久。省纪委对黄英典的暗中摸排调查,有了初步战果。
经过对黄英典本人及亲属、社交圈的调查,坐实了几条隐蔽的利益输送链条。
一个是黄英典的战友,在石中县开了一家锰矿加工企业。承揽了陈业成锰矿开发的80%的加工业务,主要负责将锰矿石加工成便于运输和利用的矿粉。
二个是黄英典的妻弟,在秦中遥秦县执掌了一家化工企业,是全省民营企业十强。这家公司的主营业务里面就有氧化锰、二氧化锰、锰酸钾等化工产品的生产,这些产品将被广泛利用在电池、颜料、医药、冶金等行业。
三是黄英典的儿子、外甥、侄子等人分别注册公司入股了几家电池、颜料企业,持股比例都在30%以上,且任这些公司的高管。
好家伙,胡文冠也别震惊到了!什么叫一条龙包揽?这就是一条龙包揽!什么叫家族式腐败,这就是家族式腐败!黄英典凭借手中的权力,控制了石中县的锰矿,交给陈业成经营。然后通过战友低价购入原矿加工,再由妻弟异地购入材料二次加工。最后通过家族里面的小辈,以“暗度陈仓”的方式化整为零,帮助这些二次加工品进入各类相关行业企业。一条生产到销售的产业链,全被他的家族包圆了!
这里面,光是从石中县运输矿粉到遥秦县加工,运输成本就高到正规企业无法承受。而他们之所以能做到,纯粹是因为在源头矿石采购上就把成本压到了最低。而能支撑这样不正常的市场经营方式,就在于石中县政府在低价出售矿山资源,甚至还让陈业成拖欠了不少费用!
通过这样的方式,黄英典的家族等人,每个环节都攫取了大量利益!这里面,唯一受损的,只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!
更让人愤怒的是,他们的产品,在国内销售占比极少,多数都出口海外了,而且是以低价倾销的方式。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对外贸易市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