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终,她决定坐地铁。
已经过了高峰期,赶地铁的人很少,长长的自动扶梯上只有几个人,奚午蔓感觉他们离自己越来越远,延伸至了两个极点,而地铁门开的一瞬,他们都挨到了她的身旁,像铁片被磁铁所吸。
末车厢只有两个大学生模样的女生,她们面对面而坐。奚午蔓想远离人群,于是起身向末车厢走去。
左边的女生有一头漂亮的薄藤粉头发,盘成很高的丸子头,别着金色与浅蓝的星星发夹。
她双手揣在绀色大衣的口袋里,白色兔子玩偶包放在大腿上,紧挨着她的肚子。她有半截腿露在外面,仔细看才能发现穿了光腿神器,小腿堆着松松垮垮的白色毛线袜,水粉色大头鞋的跟瞧着很厚重。
相比之下,她对面的女生并不惹眼,甚至普通得过分。
普普通通的白色羽绒服,普普通通的黑色紧身裤和八孔马丁靴,还有普普通通的一刀切波波头,没有任何发饰。
但奚午蔓还是被那个普普通通的女生所吸引,因她那被黑发包裹的脸蛋通红,带着醉态的笑容,还有走近才能听清的,她的歌声。
奚午蔓没有落座,抓住一根杆子,面朝地铁门站着。她不想打扰到唱歌的短发女生,通过玻璃看清短发女生的表情。
然后,她听见粉发女生轻轻说了句:“嘘,有人。”
“有人又怎么样?”短发女生说,“我喝多了,就是要趁着醉酒,高歌!”
她又哼了两句歌,突然弯腰竖起右手食指,对粉发女生说:“嘘,只能趁着醉酒高歌,清醒的时候大声唱歌,会被当成精神病。被当成酒疯子比当成精神病要好。”
短发女生的话语确实有点疯疯癫癫。奚午蔓不知道她是不是故意的。
“不只是唱歌,还有大声说话,大声笑,大声走路,大声做爱,大声放屁,大声打嗝,只要搞出了大动静,就会被拉去精神病院,一辈子都别想出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