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好之后,那两只胡狼依旧站在洞穴不远处,舍不得离开。
它们知道,疣猪短时间内消耗不了一头长颈鹿的身体。
刘畅气的不行。
这回着实是让蹭饭佬惦记上了。
他也懒得多说,低头撕咬长颈鹿脖子处的皮毛,就地开餐。
吃饱之后,刘畅盘膝坐下,修行撼山诀。
有充足的肉食供应,撼山诀进展非常快。
胃中的肉食快速消耗,化作精纯的能量,强化刘畅表面皮肤。
胡狼壮起胆子过来蹭饭,刘畅也没有搭理。
和修炼比起来,击杀两只胡狼显得无关紧要。
饿了之后,刘畅便继续低头开餐。
胡狼很有眼力劲,让出位置。
不和刘畅抢吃的。
一直到太阳西移。
刘畅结束今天的修炼,站在地面上。
两只胡狼很识趣的让开。
‘你俩倒是有点眼力劲,我座下还缺两只吹箫童子,要是你俩会说话,倒是可以招你们为我做事。’
刘畅看着两只胡狼,暗暗想到。
招几个小弟,为自己找寻食物,通风报信,警惕周围的动静,确实很有必要。
但草原上的动物大多头脑简单,很难理解复杂的指令。
一个白天,他吃完了长颈鹿一条脖子。
两只胡狼吃的肉食才三五斤,几乎可以忽略不计。
马上就要天黑,刘畅微微发愁。
这么大头长颈鹿,他实在是不放心丢在洞穴内。
主要是长颈鹿太长了,无法全部藏进洞穴,而且边上还有两只胡狼窥视。
胡狼吃不了多少肉,很容易把大型食肉动物引过来。
放在洞穴过夜肯定不安全。
要是拖回去。
一头将近五百斤的长颈鹿,拖回去太吃力。
要是我现在手里有刀就到了。
刘畅有些无奈。
短刀放在三棵面包树那边的洞穴内,他守着长颈鹿的身躯,根本不敢离开。
自然没有时间去取刀。
为求稳妥,刘畅最终还是决定把长颈鹿带回去。
獠牙穿透长颈鹿的肩关节,刘畅拖着长颈鹿走着。
走了两步,他忍不住停下脚步。
拖动长颈鹿的难度,比他想象的要低很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