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章 与陈群你侬我侬

某朝南昌祝守以廉能名。皇亲宁府有鹤,为民犬咋死,府卒讼之云:“鹤有金牌,乃出御赐。”祝公判云:“_____________________”竟纵其人。”

陈群初品,觉得这个案子并不复杂。但是实际代入祝守身份后,便开始犯难了:一方皇亲国戚,得罪不起;一方贫苦小民,重罚难安;如何平衡各方利益,而又有理有据?

苦思一夜,未得良法。于是就出现了开头听到夏凡前来的激动一幕。

夏凡轻笑一声,念出答案:“鹤犬案者,判云:鹤带金牌,犬不识字;禽兽相伤,岂干人事?”

“妙!实在绝妙!今日得此判词,一夜辗转,值也!”陈群兴奋得哈哈大笑。

夏凡笑道:“祝守之能,非止一案!时有两家牛斗,一牛死,判云:“两牛相争,一死一生;死者同享,生者同耕。”

陈群击掌而叹:“恨不能与此人彻夜相谈尔!”

法学本身就有很多经典的真实案例,更何况夏凡可是看过包拯、宋慈、狄仁杰相关电视剧的人,再加上大学旁听的法学院相关理论,对付现在的陈群可以说手拿把掐。

比如母亲生病痛苦不堪,祈求儿子不再挽救,于是儿子闷杀母亲,儿子如何判罪?

比如张三张弓搭箭,欲偷袭李四,不料箭术不精,误中王五,而王五正在奸淫良家女,王五身死,女子得救,张三是否获罪?

……

种种案件,听的陈群直挠头,顿感新奇的同时,又颓然道:“吾往昔所阅律法,如今视之,如儿戏尔。”

于是,夏凡以此为切入点,不断延伸。二人越说越投机,不知不觉间,就到了用膳时间。

陈群大手一挥,不给夏凡推辞的机会:“贤弟务必留此用膳!”

“子文兄,恭敬不如从命!”夏凡顺水推舟应下,毕竟还未到“图穷匕见”之时,现在撤退算什么事?
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