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无所谓,不只是你有马甲!专门写野史的笔名我也不是没有!《莱恩后宫的地精侍卫》看过这本吗?我写的的,连续三年《传奇魔咒》副刊畅销第一,要不是后来断更了,我能五连冠!”
赫基·斯通说得那叫一個自豪,让安柏修都为之震惊。
这书竟然是这家伙写的,那还真的挺厉害的,他也曾经有过废寝忘食追更的时候。
不过,这矮人吸血鬼是将自己对莱恩的怨恨全部塞进书里了啊,里面的莱恩皇室那叫一个绿得发慌。
“不对,你的意思是,专门过来写我的野史?!那不行,除非你加钱!”
安柏修相当的愤怒,这矮人吸血鬼要是来歌功颂德也就算了,来写野史的那不得狠狠地加钱啊,至少发行之后要分一半的稿费!
赫基·斯通却激动地说:“加个屁,我什么时候说要写你的野史了,你一个嗦骨头的巫妖,能写什么野史?!谁会看啊?!想加料都没法加!”
两人就这个稿费问题吵了好一会儿,直到伊莎贝尔为客人送来了一大壶白开水。
这就很得安柏修的真传,哪怕你是吸血鬼,照样给你上白开水。
赫基·斯通给自己灌了一口,直接吐在杯子里。这死抠的巫妖,这城堡里面那么多漂亮的少女,连新鲜血都不给他喝一口。
不过为了自己的伟大著作,赫基·斯通决定不跟这巫妖计较,而是问安柏修:“现在已经进展到哪一步了?”
安偶像也懒得再跟赫基·斯通吵了,这矮人吸血鬼似乎对巫妖有什么歧视,真不准备写加料的内容,那就随便他吧。
“诗人前辈提醒我,混沌之地这个众神的垃圾场有可能存在夺心魔,我已经让提夫林帮我寻找了,只是不知道需要多长时间。”
按照正常情况,盖瑞·沃兹能够多次施展祈愿术,光是找人应该不难,不过要看这位混沌之地的触手怪愿不愿意花代价帮忙了。祈愿术的施展需要消耗物质,混沌之地能有多少东西给他消耗呢?
“当然,我不准备将唯一希望寄托提夫林身上,虽然你说夺心魔已经绝种了,但万一他们还有少量潜伏起来呢?我听说夺心魔的寿命还挺长,不管生存环境多恶劣都能活一百多年,而且每个月只需要吃掉一个大脑就能保持生存。这点需求太简单了,有少数族裔存活下来并不奇怪。”
听到安柏修质疑自己的意见,赫基·斯通却没有生气,反而帮忙思考起来。
“你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,当初吉斯洋基人也是夺心魔帝国的奴仆之一,他们的反叛导致了主物质位面的夺心魔帝国崩溃,但双方也是拉锯了很长时间,夺心魔没死绝也很有可能,但想要寻找这种怪物就太难了,他们的伪装能力很强,繁殖手段也非常阴险。”
夺心魔的繁殖方式是将夺心魔蝌蚪种入智慧生命的体内,随着蝌蚪的成长,这个智慧生命的大脑会被吃掉,被蝌蚪取而代之。等到蝌蚪完全成熟,这个智慧生命就会被转化为夺心魔。
不管原本是什么种族,在转化之后都会变成章鱼头的怪异模样,身体也会彻底转化成夺心魔这个种族,并不会保留原来的记忆与模样。
或许在夺心魔看来,只有自己的种族才是完美的,其他种族哪怕是巨龙也只是缺陷巨大的下等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