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他没兴趣做地毯式搜索,也没必要那么做。杀手在作业时虽然勘察地形是非常有必要的,但更多的是给自己设计逃跑路线。
至于找寻目标这种事,李焕仙根本不用大费周章,只需要盯着一个地方就行,厨房。
你屋内有痰盂,不用出来上茅房,可吃饭得有人给你做吧?这染坊内不下几百口子人,厨房定然要从早忙到晚。而这么大的染坊,却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后厨。而且闻着厨房刚出锅的香味,李焕仙可不相信这丰盛的佳肴是给工人吃的。
“果子狸炖水鱼鞭?大晚上吃这么补,不怕流鼻血吗?”
一闻那股味道,李焕仙就猜出了这菜的名堂。这道菜,堪称补肾壮阳的顶级药膳!嗯,当年在秦国时,秦若水很怕他纵欲过度,天天给他炖这玩意吃。
这道菜,汤汤水水一半一半,其中还有股子黄精混合红花的药味,定是给有身份之人的大补品。而且看厨子大勺挥舞的那么急,想必是对方急需药补蓄力。
这就简单了,不用继续像个无头苍蝇在这染坊乱转了。直接跟在送菜的身后,看他进哪个屋。能吃这道菜的,想必是这染坊内的头目。到时候李焕仙一把妖刀架在脖子上,还愁找不到何家花田吗?
“出锅了,快送去!”
随着大厨的一声吆喝,一道药膳被精美的碗碟装入其中。一大锅极品之物就熬煮出两碗精华,估计药劲不会小。李焕仙隐于阴暗处,双眼轻眨,倒也不急于跟着送菜的小厮。反而是远远的望着小厮的身影,记下路线。
小主,
过了约一盏茶的功夫,李焕仙仗着身法溜入一处不起眼的偏宅中。小心翼翼的将手掌扶在门框上,发现寒冬腊月之中,木质门框依旧温热。
“当当当~”
简单的敲了三下门,李焕仙低着头犹如丧尸一般孤立在门前。门外一口硕大的青铜鼎炉横在道路中间,重若几百斤,且香火不断,烟雾缭绕间,使李焕仙的身影更加缥缈无踪。
“咯吱~”
“何事?”
屋内有六个手持利器的汉子在看守,为首之人开门望见头颅下垂的李焕仙问了一句。
“送个口信。”
李焕仙装着相熟的口音,吊儿郎当的就一脚迈入房中。可别忘了,这小子还蒙着面呢!屋内的六名汉子又不瞎,当场厉喝道:“谁的口信?”
“阎王。”
“嗖嗖嗖嗖嗖嗖……”
天下无坚不摧之利器,有谁比得过杀神之刀?李焕仙一脚进屋,门都懒得关,快刀快斩,风雷四式幻化追风残影,长刀灵动,去势如虹。